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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航班延误4小时,泡面居然过期近一个月🔥 一包过期泡面掀开航空地面服务的遮羞布——200元补偿买不回旅客的信任。
8月1日晚,祥鹏航空8L9664次航班原计划20:45从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飞往成都天府机场,因天气原因延误至次日0:52才起飞,延误超过4小时。更令旅客愤怒的是,地勤人员发放的延误餐食——桶装方便面,底部赫然印着生产日期2026年1月4日,保质期至2026年7月3日,整整过期了将近一个月。现场视频显示有大哥怒摔过期泡面,场面一度混乱。这起#祥鹏航空错发过期方便面补偿200元#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全网热议。
值得玩味的是,同一时段隔壁春秋航空同样飞往成都却正常起飞。祥鹏客服解释称不同航司机型与航线条件不同,但旅客显然不买账——同样的天气,你延误别人没事,延误了还发过期食品,这服务态度实在让人寒心。
二、第三方代理"甩锅",航司责任兜底经核实,涉事餐食并非祥鹏航空直接提供,而是由其在乌鲁木齐天山机场的地面代理方——乌鲁木齐航空地面服务部所配备。记者先后致电机场和乌鲁木齐航空,双方均表示"建议联系祥鹏航空",几番推诿后才等来航司回应。这种"外包转包"式的责任传递,恰恰暴露了航空地面服务链条的监管漏洞。
从法律关系上看,旅客购买祥鹏航空机票即与航司形成客运服务合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放过期餐食已涉嫌违法,不以旅客是否实际食用为前提。服务可以外包,但法定责任不能外包——代理方出问题,航司才是对外负责的最终主体。
三、200元补偿只是开始,服务底线不能破8月2日,祥鹏航空声明已成立专项调查组,确认少量餐食不符合标准,现场识别后立即回收,无旅客食用。航司对相关旅客每人补偿200元现金并致歉,承诺加强地面代理监管。但一包过期泡面递出去容易,消耗掉的口碑和信任,远不是200元能买回来的。
延误本就是对旅客耐心的消耗,餐食服务本该是航司挽回信任的窗口。管住外包质量、守牢食品安全红线、健全地面代理考核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消费者如遇类似情况,可拨打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和12315消费者热线维权,保留过期食品实物、包装标签和现场证据。
综合潇湘晨报、新京报、每日经济新闻、光明网报道 |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