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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休两天还要扣全勤?这不是招聘,这是合法外衣下的压榨

#每月只休2天休了还要扣300元全勤# 四川内江,00后求职者小丽咨询一家零食有鸣批发超市收银员岗位,招聘方回复:"底薪3000+300全勤,月休两天。如果休了两天,就没有300全勤。"小丽将对话发到社交平台,引发网友炸锅:"我见过月休两天的公司,没见过月休两天还扣全勤的。"

一、300块的"文字游戏"

店长陈先生的解释前后矛盾:先说"好像就是全勤奖,老板规定的",后又改口"不休相当于是加班,说是加班费比较贴切"。按照他的逻辑,收银员每天工作9小时,一个月只休2天,不休才有300元奖励,休1天扣150,休2天全部扣光。更扎心的是,这300块到底叫什么,连店长自己都说不清楚——它既不像全勤奖(迟到早退不扣),也不像加班费(没有加班倍率),更像是一个诱使员工放弃休息的诱饵

二、月休两天,法律怎么说?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明确指出:月休两天的约定明显违法。《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折算下来一个月至少四天休息。第三十六条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这家门店每天9小时、月休2天,工作时间远超法定上限。更关键的是,劳动法属于强制性规范,哪怕劳动者自愿签字同意,这种约定也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三、不是个案,是行业潜规则

小丽此前在重庆做面包店前厅销售,实行做二休一,每月休息10天,月收入4000多元。回到内江,面对的是月休两天、底薪3000的"选择"。这种落差折射出小城市就业市场的残酷现实:劳动者议价权极低,违法用工成本更低。有网友留言:"全勤不是不超假、不早退、不迟到吗?"但在某些老板眼里,全勤变成了"全月不休"的代名词。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提醒,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经民主讨论通过、公示且不违法,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综合封面新闻、羊城晚报报道 |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