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
✈️ 消费维权 · 机票退改
🔥 机票退改费率畸高、规则暗藏、平台甩锅,消费者不能总当冤大头。
一、1.5万机票只退432元,退改费到底有多离谱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的遭遇把机票退改费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展开 ▼
✈️ 消费维权 · 机票退改
🔥 机票退改费率畸高、规则暗藏、平台甩锅,消费者不能总当冤大头。
一、1.5万机票只退432元,退改费到底有多离谱
近日,消费者林先生的遭遇把机票退改费问题推上风口浪尖。他花费1.5万余元购买北京飞纽约国际机票,在航班起飞前三天申请退票,最终账户仅收到432元退款,扣费比例高达97%以上。林先生表示,购票页面仅用小字体标注"仅部分税费可退",让他误以为手续费仅400多元,实际却是几乎全额吞没。这种"提前三天退票仍血本无归"的规则,超出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合理预期。更值得关注的是,#澎湃漫评|机票退改别总让消费者挨宰#的话题下,大量网友晒出类似遭遇:有人付款后几秒发现买错航班,只退60元;有人出票三分钟后退票,被扣600元手续费。
民航局2018年就明确要求航司制定退改签"阶梯费率",退票越早扣费越少。但现实中,起飞前一个月退票仍被收取高额费用的案例比比皆是,阶梯费率形同虚设。更讽刺的是,民航局还要求"特价机票不得一律不退不改",可市场上大量低价票的退改条款依然是一次性买断。
二、规则藏得深、字写得更小,消费者知情权被蚕食
退票费高是一回事,让消费者"不知道自己签了什么"是更恶劣的问题。《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明确要求,售票平台须以显著方式告知退票规则和客票使用条件。但现实中,这些核心条款往往藏匿在"购票须知"折叠链接里,绝大多数消费者付款前不会主动点开查阅。林先生案例中,平台页面顶部醒目展示价格和航班,"仅部分税费可退"的关键限制条款却用小字标在价格下方,视觉权重完全不成比例。
民法典第496条说得清楚,格式条款中涉及消费者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提供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否则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退票费直接关系到消费者数千甚至上万元的经济利益,完全符合"重大利害关系"标准。平台把"退改陷阱"塞进犄角旮旯的链接里,就是在打法律擦边球。
三、平台不能一边收钱一边甩锅,契约精神不容践踏
面对林先生的质疑,售票平台的回应是"退改费由航司制定,我们只是执行"。这句话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根据民法典第465条合同相对性原则,林先生是和平台签的购票合同,钱付给平台、发票由平台开,平台就是合同当事人,必须对退票义务承担全部责任。航司的退改规则,是航司和平台的内部约定,不能拿来对抗消费者这个善意第三方。
平台之所以敢这么干,无非吃准了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单一个体博弈力量弱。但舆情之后平台单方面补偿林先生1.47万元的做法恰恰说明,平台清楚这笔钱收得不合理——靠钻规则空子赚钱,终究是饮鸩止渴。监管部门应当落实退改费率的强制透明和阶梯细化,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而不是被套路之后才靠舆论追回损失。
综合第一财经、新京报、央视财经报道 | 2026年8月5日
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