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药卖3960元被立案,供货商已降价为何药店仍不跟进?

一盒集采价不到百元的药,在药店竟然卖到3960元,价差近40倍——这不是虚构,而是发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的真事。近日,央视新闻报道了京远大药房高价销售集采药品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是一种帮助人体回升血小板的药物,由南京正大天晴制药生产,商品名为"晴安欣"。该药为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品种,10片装中选价低至49元至89.99元,较集采前近4000元的价格降幅超过98%。然而,呼和浩特市民张先生的家人在京远大药房购买此药时,却被收取了3960元的天价。


供货商已降价,药店为何仍按原价卖?

调查显示,呼和浩特早已落地药品集采结果,药品供应已执行新医保价。更关键的是,3月27日,供货商已对京远大药房的该药品库存进行了降价补差。也就是说,药店的进货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但5月15日销售时,药店仍按照原进货价定价,未及时调整价格。供货商降了价,药店却把差价揣进了自己口袋,这显然不是"不知道降价"就能解释的。


5月22日,购药人与药店沟通价格问题后,药店才按照集采价格退还了差价。如果没有人主动追问,这笔近40倍的差价就悄悄被药店赚取了。类似的"延迟调价"现象,在其他地区是否同样存在?这值得深思。


监管迅速出手,涉事药店已被立案

报道发出后,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和市场监管局迅速组成专项工作组赶赴现场。医保部门对涉事药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医保支付资格记分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已行政立案,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已全面部署彻查集采价格落地执行情况,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定点药店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集采制度的初衷,就是让老百姓用上便宜药、放心药。如果集采降价的红利被部分药店截留,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动摇了政策的公信力。


此次事件也暴露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集采药品从"降价"到"消费者买到低价药"之间,还存在一个执行落地的灰色地带。供货商降价补差后,药店是否有义务即时调整零售价?监管机制能否做到实时监控?这些问题的答案,关系到每一位患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集采制度能否真正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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