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为救同事连续奋战,最终却因抢救超48小时被拒认工伤,这件事彻底激怒了全网。大家不禁要问:规则到底是保护劳动者,还是在伤害他们?
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方可认定工伤。这一条款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滥用,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引发了诸多争议。网友质疑:在抢救同事过程中倒下,算不算"工作岗位"?连续10天的抢救能否视为"突发疾病"的延续?这些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答案。
法律的温度不应只停留在条文上,更应体现在具体案件中。当规则与人性产生冲突时,我们需要的是更合理的解释空间,而非机械执行。对此,你怎么看?
💬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