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权益 · 明星代言
一、去世近一年,头像还在货架上🔥 "欢喜哥"走了快一年,品牌还在拿他卖调料,合同明年才到期——但人没了,代言还有效吗?
有着"欢喜哥"之称的香港资深演员许绍雄,2025年10月28日因癌症引发器官多重机能衰竭安详离世,享年76岁。然而近一年过去,#许绍雄去世近一年代言商仍用其头像#的话题冲上热搜——有网友发现,某品牌调料在电商平台上依然大量使用许绍雄的肖像进行宣传,产品图侧边还标注着他是品牌代言人。
9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实测发现,部分商品详情页已将肖像替换为卡通人物,但主图和搜索结果页仍有大量许绍雄形象露出。厂家工作人员回应称,与许绍雄的代言合同到明年10月才到期,目前新的代言人尚在商谈中,网店物料正在逐步替换。
二、法律怎么说:人没了,合同自动终止?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指出,代言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艺人去世后合同原则上自动终止。但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身故后品牌可继续使用已拍摄素材至合约期满",且获得家属同意,则品牌可以依约继续使用。合法使用的核心是"家属授权+合约约定",二者缺一不可。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其近亲属有权依法决定这些权益的使用方式。品牌方若无家属授权便继续使用逝者肖像,已涉嫌侵权。
三、"欢喜哥"的人生底色:鲁迅侄孙、TVB金牌绿叶许绍雄1948年出生于香港,祖籍广东汕头,父亲的姑姑是鲁迅夫人许广平,鲁迅是他的姑爷爷。2013年他曾发文称"终于有机会跟姑爷爷鲁迅拍照"。他在TVB多部剧集中甘当绿叶,2014年凭《使徒行者》中"覃欢喜"一角深入人心,从此有了"欢喜哥"的称号。
类似事件并非首次。2025年大S徐熙媛去世后,其代言广告同样被发现仍在投放。有人视之为温情纪念,也有人质疑这是借逝者流量牟利。缅怀与消费的边界,不该模糊。品牌应尽快完成物料替换,这是对逝者最基本的尊重。
综合极目新闻、云南日报、新闻坊、新京报传媒研究报道 |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