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消息,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为乱停车导致学生受伤,后被索赔的案例。
2024年4月,初中生小杨骑自行车与葛先生违规停放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小杨受伤,经交警认定,小杨与葛先生负同等责任。
未得到赔付后,小杨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葛先生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补课费等各项损失,其中包含一个月的数学、物理课补课费15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补课费系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是对受害人因事故无法正常上学所增加的支出进行赔偿,亦应属于保险赔偿范围。
事发时,小杨即将迈入初三,其因车祸无法按时到校上课,校外补课是必要的替代措施,产生的补课费属于合理损失。
关于支持的补课时长,结合小杨提供的课程表及法官向其所在学校了解得知:事故前正常情况下,小杨每周共上数学课、物理课8节,每节课45分钟,而事故导致小杨缺课一个月,合计缺物理课、数学课32节1440分钟。
根据补课班出具的补课费用及时长说明,小杨在外补课每节数学课、物理课为2个小时,故法院酌情支持其补课课时为12节1440分钟。
关于每节课具体费用,法院结合当地补课市场的实际价格水平,酌情认定每节课160元。
综上,法院确认小杨因本次事故产生补课费损失1920元,其他费用未超出交强险限额,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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