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政策 · 国务院

🔥 国务院四招剑指拖欠顽疾,央企带头现金付账,电子凭证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

一、四道金牌齐发,直击回款痛点

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规范管理非现金支付工具、强化资金传导效能和融资支持四个维度全面出击。引导大型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带头承诺,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中小企业支付账款。这是近年来针对中小企业"要账难"问题力度最大的一次政策部署。

中小企业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和80%以上的城镇就业,但长期受困于大企业拖欠账款。此次《通知》首次将"及时支付"嵌入行业管理全流程,从账期起算节点、支付方式、验收标准到最长付款期限均作出明确规范,堵住了过去"制度留白"的空间。

二、央企带头现金付账,拉长账期要被约谈

《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大型企业保持合理的现金支付比例。同时建立大型企业账款监测机制,重点关注应付账款规模大且现金类资产充裕的企业。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央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将开展联合约谈并督促整改,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治。

在信息披露层面,要求应付账款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披露主要账款支付方式、平均账期、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这意味着"拖着不付"将从内部潜规则变成公开信息,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监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也将同步加严,对滥用优势地位故意拉长账期的恶劣行为查实即罚。

三、电子凭证期限砍半至6个月,专精特新增信融资

在非现金支付工具管理上,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从此前的1年压减至6个月,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不得新开立超6个月的凭证,商业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不得为超期凭证提供融资。所有电子凭证服务平台经营数据须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由票交所跨机构全口径监测大型企业商业汇票和电子凭证开立情况,防止"以票代付"变相拖欠。

融资支持方面,政府采购项目全额采用现金支付,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融资置换应付账款。值得关注的是,《通知》首次提出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用于融资增信,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这意味着专精特新企业不仅在政策认定上获加分,在融资通道上也将获得实质便利。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南方财经报道 |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