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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首部AI裁判规则落地,智能驾驶事故责任首次明确,消费者维权有据可依

一、首部涉AI司法裁判规则正式发布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意见》共16条,精准聚焦"AI换脸拟声""AI幻觉"侵权、"网络开盒""大数据杀熟"、自动驾驶等社会热点问题,为人工智能时代的司法裁判划出清晰边界。司法如护栏,技术如跑车,没有护栏的跑车跑得快但容易翻车。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在发布会上强调,《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AI治理从"政策引导"迈向"规则落地"的新阶段。

《意见》贯穿"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核心理念,既保障AI技术创新活力,又严防技术滥用侵害群众权益。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对目前难以形成共识的问题做了留白处理,待积累经验后再行明确,体现了司法审慎与前瞻并重。

二、智能驾驶致损责任首次明确

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意见》回应最集中的领域之一。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因被"自动驾驶"宣传误导而放松警惕,一旦出事便陷入维权困境。《意见》针对这一痛点开出"药方":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因车辆缺陷与驾驶人过错行为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的,受害人可同时起诉驾驶人和车辆生产者、销售者,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意见》同时严打虚假宣传:车辆生产者、销售者对自动驾驶等级、智能程度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依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为查明事故原因,法院还可要求数据控制方提供真实完整的自动驾驶事件记录。这意味着,"数据黑箱"不再是车企逃避责任的挡箭牌。

三、AI侵权全面覆盖,惩罚性赔偿落地

除了自动驾驶,《意见》对AI换脸拟声、仿冒名人带货、算法歧视等也作出明确规定:仿冒名人带货构成欺诈的,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利用算法对同一商品实行不合理差别定价侵害他人权益的,法院应认定侵权责任。在知识产权领域,《意见》明确AI生成内容侵害著作权的认定规则和举证规则,规制滥用AI生成内容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从"AI换脸"到"智能驾驶",从"算法杀熟"到"生成内容侵权",《意见》构建起覆盖AI全生命周期的司法保护网。业内人士指出,这不仅是给AI发展套上"安全带",更是给整个行业吃下"定心丸"——规则清晰了,创新才有方向;底线明确了,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综合央视网、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法治日报报道 |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