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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航班落地后失联2小时,再见已是遗体🔥 宠物不是货物,生命逝去不能只靠一句"遗憾"搪塞,透明化操作才是底线
9月4日,一名网友发帖称,其乘坐大韩航空KE868航班从广州飞抵韩国仁川,将自己陪伴5年的金毛犬Bubble办理托运。然而航班落地后,她与宠物犬失联近2小时,再见到时已是遗体。
"这2个小时它在哪里?谁接触过它?什么时候出现异常、确认死亡?有没有生命体征?我什么都不知道。"——这是宠物主人发出的灵魂拷问。
更令人心寒的是,当主人向航司索要监控记录、运输交接单据、医疗记录等材料时,大韩航空以"隐私""内部资料"等理由拒绝提供,甚至未提供直接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只让主人自己去官网投诉。
二、航司声明:飞行环境无异常,其他宠物安全抵达9月7日,大韩航空发表声明称,从广州出发的KE868航班抵达仁川机场后,工作人员发现该宠物犬在航空箱内已无生命迹象。声明表示,该航班当日同时承运了其他宠物,根据目前掌握的初步情况,航班飞行期间活体动物运输相关环境未发现异常,其他搭载宠物均安全抵达。
航司将死亡原因指向宠物自身,但主人坚决不接受这种无证据的归责。
9月8日,该网友再度发文回应:"我的诉求从始至终只有一个:请提供宠物整个运输过程的完整、实质性证据,让事实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截至9月7日,她仍未收到任何正式调查报告或能够解释事发经过的实质性证据。
三、律师解读:证据规则可破解"不给记录"僵局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指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是固定证据,从根源上破解"不给记录"的僵局。运输全程的监控、装卸记录、舱温数据都由航空公司单方持有,当事人可在后续投诉或诉讼中正式申请监管部门或法院调取。
按照民事证据规则,持有证据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直接推定对方主张的事实成立,也就是推定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错。
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主张的损失主要包括宠物的合理市场价值、托运服务费、为处理事故支出的交通、检疫、殡葬等合理费用。宠物属于具有特殊情感意义的财产,若选择在国内法院起诉,可同时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综合南方都市报、封面新闻、川观新闻报道 |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