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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评博主"拉踩"引流被判赔10万,测评自由与商业诋毁的边界终于有了司法标尺
9月8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报道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汽车测评博主商业诋毁案。江苏常州一名专注于汽车评测的自媒体博主"电车小飞"(本名李某),因在多篇测评视频中刻意"踩一捧一",被常州当地车企以商业诋毁为由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并须在账号和官方媒体连续三十天刊登声明道歉。
案件细节令人触目惊心。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间,"电车小飞"发布了大量针对原告车企的测评视频,通过调侃、一捧一踩的方式,得出"电车安全性差、驾驶体验不佳、智驾不智能"等负面结论。更甚者,他在视频评论区刻意点赞网友对plaintiff车企的负面评价,制造"全网声讨"的假象。与此同时,他的账号主页却设置了另一品牌智驾汽车的试乘试驾预约链接,商品橱窗中也添加了相关小商品链接,明显存在"捧彼踩此"的竞争意图。
庭审焦点集中于两个核心问题。首先是竞争关系认定:法官指出,被告李某作为专注汽车评测的自媒体博主,其账号主要聚焦于另一汽车品牌的宣传推介,通过"踩"plaintiff车企来"捧"竞争对手,争夺交易机会,获取自身竞争利益,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其次是侵权性质认定:法院认为,被告的言论明显超出消费者正常评论事实的范围,以具有号召力的自媒体身份发布有倾向性的内容,损害了plaintiff车企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这起案件的判决意义深远。长期以来,汽车测评领域存在"黑公关"灰色地带,部分博主以"客观测评"为名,行"恶意诋毁"之实,通过拉踩引流获取商业利益,却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本次判决明确传递了一个信号:测评自由不等于造谣自由,商业诋毁的法律责任不可逃避。对于广大汽车博主而言,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法治课——评测应基于事实,评论应客观公正,刻意"拉踩"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刑法中的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于车企而言,面对恶意诋毁也不必忍气吞声,依法维权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央视网报道 |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