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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韩航空KE868航班宠物犬托运后死亡,航司称环境无异常但拒提供监控证据,乘客:不接受将死因归于宠物自身

一、落地失联近2小时 再见已是遗体

9月4日,一名网友购买大韩航空从广州飞往仁川的KE868航班商务舱机票,并为陪伴自己5年的金毛犬Bubble办理了托运。航班落地后,该网友与宠物犬失联近2小时,再见到时已是遗体。

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质疑:"这2个小时它在哪里?谁接触过它?什么时候出现异常、确认死亡?有没有生命体征?我什么都不知道。"她同时指出,向航司索要监控记录、运输交接单据及医疗记录等材料均遭拒绝,对方以"隐私"、"内部资料"等理由推脱,未提供直接负责人员的联系方式,也未出具死亡证明。

二、航司声明深表遗憾 乘客不接受死因归咎

9月7日,大韩航空发表声明致歉称,从广州出发的KE868航班抵达仁川机场并打开舱门后,工作人员发现该宠物犬在航空箱内已无生命迹象。声明表示,该航班当日同时承运其他宠物,根据目前掌握的初步情况,航班飞行期间活体动物运输相关环境未发现异常,其他搭载宠物均安全抵达,目前未发现健康异常情况。

针对航司声明,该网友9月8日再度发文回应:"我也不接受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死亡原因归于宠物自身。我的诉求从始至终只有一个:请提供宠物整个运输过程的完整、实质性证据,让事实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强调,截至9月7日,尚未收到任何正式调查报告或能够解释事发经过的实质性证据。

三、律师建议可申请诉讼调取 突破赔偿限额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表示,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第一步是固定证据,留存好商务舱机票订单、宠物托运受理单、检疫证明等基础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航空公司拒绝提供监控、交接记录、死亡证明的情况,不必反复协商拉扯。

胡磊指出,运输全程的监控、装卸记录、舱温数据都由航空公司单方持有,当事人可在后续投诉或诉讼中正式申请监管部门或法院调取。按照民事证据规则,持有证据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直接推定对方主张的事实成立,也就是推定航空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过错。同时建议保留宠物遗体,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死亡原因鉴定,这是后续界定责任、突破法定赔偿限额的核心依据。

综合南方都市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 |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