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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规出台:车资本来就是"拖款大户"🔥 两部门出手整治车企"霸凌"供应商,账期最长60天,中小企业30天必须到账
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这是继2025年6月17家重点汽车企业公开承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之后,首次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将账期管理制度化、具体化。
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工程、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是对行业长期存在的"以验收拖延支付"乱象的直接回击。此前,部分车企利用强势地位,将验收期无限拉长,甚至以"质量不达标"为由拒付或延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大量中小供应商现金流紧张。
二、验收限时:零部件3天内必须验收新规对验收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汽车零部件等生产性物料应在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确需装车验证的零部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下线检验;超过3个工作日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这一规定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精神一脉相承,用制度倒逼车企提高验收效率。
对连续性供货(月度供货2次以上)的供应商,双方可协商确定连续供货周期(原则上不超1个月),每个供货周期结束后集中对账,自供货周期中点时间到完成账款支付的时间不应超过账期上限。
三、支付方式:不得强迫供应商接受商票新规明确:鼓励优先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供应商接受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更关键的是,新规对议价期间的账款支付作出安排:连续性供货可按不低于最近一次合同价的90%先行支付,非连续性供货可按不低于参照行业平均价或开发定点单价的70%先行支付,并按最终价格多退少补。这一条款直接堵住了车企利用议价拖延付款的漏洞。
四、中小企业保护:30天到账,全部现金支付针对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新规提出三重保障:货款账期方面,鼓励汽车企业30天内完成对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不超过60天;货款支付方面,鼓励对中小企业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要求使用现金支付,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覆盖范围方面,鼓励大型汽车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将货物、工程、服务均纳入支持范围,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新规有效回应了行业内卷治理的现实需求,为行业提供了可感知、可落地的操作指引,建立起统一规范的账期管理制度。整车厂与供应商的关系,从"零和博弈"转向"协作共赢",这是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综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网、中国经济网报道 |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