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 · 长江生态保护
🔥 航道淤泥转运竟成"合法外衣",环保审批缺失暴露"九龙治水"制度漏洞
9月7日,一段无人机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在长江武汉段青山长江大桥附近水域,三艘泥驳船依次完成倾倒作业,每次仅用约10秒钟,便将大量黑色泥状物从船舱底部直接排入江中,船舶尾部拖出一条长长的黑色污染带。一个半小时内,三艘驳船反复往返装料、倾倒,手法娴熟得令人心惊。
视频曝光后,有网友质疑黑色物质可能是化工废泥,而长江是沿线上亿群众的重要饮用水源地,一旦污染后果不堪设想。当地生态环境局迅速回应:已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处置,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随着调查深入,一个更令人不安的事实浮出水面——涉事作业虽已获长江航道局批复,却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航道部门批了,环保部门却没批,"合法清淤"就这样在审批缝隙中完成了非法倾倒。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随后确认,涉事作业初步认定为武汉青山船厂航道淤泥转运项目。然而,关键问题来了:即便物质确为普通淤泥而非危险废物,其大量排入长江的行为本身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的规定。如果最终检出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相关责任人更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
这一事件也折射出长江保护中的"九龙治水"困局。湖北省早在2025年10月1日就施行了《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要求船舶清淤疏浚作业必须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然而本案中,航道批复与环保审批相互脱节,审批链条缺一环,监管便形同虚设。
近年来,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频发,手段越来越隐蔽专业。2023年,崔某某非法倾倒5.2万吨磷石膏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5年,叶某军等4人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主犯被判六年;安徽芜湖一树脂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被判罚金600万元,10名被告人获刑。违法成本在提高,但违法手段也在"升级",这正是天兴洲事件引发广泛关切的深层原因。
综合央视网、潇湘晨报、上观新闻报道 |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