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首部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AI司法裁判规则文件,共5个部分24条。
《意见》聚焦六大核心问题:
一是依法规制"AI换脸拟声"等侵害人格权益行为,未经同意利用AI生成可识别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的,构成人格权侵害;
二是明确"AI幻觉"侵权责任,生成式AI自动生成的内容侵害人格权益的,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是规制"大数据杀熟",利用算法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的应担责;
四是支持"仿冒名人带货"惩罚性赔偿,构成欺诈的依法支持;
五是探索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快速制止AI侵权扩散;
六是明确自动驾驶事故"人机共担"规则。
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指出,《意见》为AI技术发展划定了明确的法律红线与底线,兼顾创新发展与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