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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部AI司法裁判规则落地,24条划清法律红线,AI幻觉、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全部有法可依

一、24条规则,给AI划出法律边界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这是首部由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意见》分为5个部分共24条,精准聚焦AI换脸拟声、AI幻觉侵权、网络开盒、大数据杀熟、自动驾驶、模型训练等社会热点,逐一明确裁判规则。

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在发布会上强调,意见的核心定位是划清法律红线,支持创新发展——既不能让AI成为法外之地,也不能让企业因责任过重而不敢创新。这一平衡思路贯穿全文。

二、AI幻觉侵权、大数据杀熟首次明确

意见有几个标志性突破值得重点关注。首先是AI幻觉侵权问题。AI大模型常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生成虚假案例或错误信息,此前司法实践缺乏明确依据。意见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人工智能生成的诉讼文书、案例检索报告等负有核实说明义务,法院已发现多起利用AI生成虚假案例的案件,当事人提交前未作全面核实。

其次是大数据杀熟和仿冒名人带货。意见明确,针对同一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利用算法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侵害他人权益的,法院应当认定承担侵权责任;利用AI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的,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法院依法支持。这意味着算法歧视和AI替身带货正式纳入司法规制范畴

三、自动驾驶、人格权保护同步落地

在自动驾驶领域,意见明确:因车辆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赔偿;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因缺陷与驾驶人过错结合致损的,当事人可同时请求驾驶人和生产者赔偿。这一规则兼顾了技术现实与消费者保护。

人格权保护方面,意见细化了AI换脸造黄谣的救济路径——受害者可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可责令网络用户、平台或AI服务提供者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损害扩大。此外,意见对AI模型训练中处理已公开个人信息作出豁免规定:合理范围内处理且个人未明确拒绝的,一般不认定侵权,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综合央视新闻、法治日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报道 |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