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法治

研究生卖金条获利12.4万被跨省冻结,清白已查明为何钱还在"坐牢"?

一、一笔"干净"的交易引来的麻烦

北京交通大学研二的王同学怎么也想不到,卖掉父亲收藏的一批金条,竟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今年5月31日,考虑到金价下行、收藏溢价有限,他在闲鱼平台挂出了父亲收藏的金币与金条。发布当天就有买家主动联系。6月1日,双方约定在北京东方新天地商场线下交易。买家自称人不在北京,委托了一名未成年女孩到场取货,随后向王同学转账。交易完成,12.4万元货款到账——然而就在此时,他的工商银行卡出现了异常。

经银行客服核实,这张卡被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公安局烽火派出所冻结。更糟的是,他名下的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储蓄卡也全部被标记反诈管控,限制非柜面交易。手机支付、转账、还款全废了,什么都得跑柜台。王同学第一时间去北京派出所报备,提交了黄金收藏凭证、闲鱼聊天记录、商场交易记录等全部材料。北京警方经过调查,于6月30日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认定:王同学没有犯罪事实,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构成刑事犯罪。

二、两地认定的"时差"困住了年轻人

问题的核心在于:北京警方认定无罪,但冻结他的湖南临澧警方迟迟没有解冻。近三个月过去了,王同学名下的银行账户依然处于冻结状态。据王同学反映,他多次通过12389公安举报热线和12345政务热线申诉,均未获得实质性解决。直到他选择信访后,办案民警于9月1日才来京见面,但依旧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冻结论。

这笔12.4万元的来源,是一起总金额20余万元的电诈案件涉案资金,分三笔流出,王同学牵涉其中一笔。来取货的未成年女孩只是跑腿代取货物,对幕后买家身份毫不知情。从法律角度看,王同学的交易属于典型的"善意取得"——公开挂售、钱货两清、全程留痕、价格公允,完全符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关于善意第三人保护的条件。然而,"善意取得"的法律认定与公安机关的实际解冻操作之间,似乎存在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三、反诈不是"一冻了之"的借口

电诈资金秒级流转,紧急止付、先冻后查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赋予公安机关的权限,黄金因其易变现的属性,确实成为赃款套现的偏爱通道,从严管控完全合理。但问题的核心恰恰出在"清白已经查明"之后——法律写明,经核查交易无异常应当"及时"解冻;属地警方已用正式文书排除嫌疑,继续冻结的事实基础早已改变。三个月说法换了四套:"优先返还""出结果就解""要划扣""等法院判",从头到尾没有出具过任何一份书面文书。

此事对王同学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暑假实习被迫搁置,单位要求办工资卡他名下的银行卡全被管控收不了实习工资;学费缴纳、日常开支均受影响;为处理此事不停打电话、递材料,课程和毕业论文进度都被拖慢。律师武杰指出,若公安机关存在违法冻结账户、逾期不予解封等情形,当事人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反诈守护的是老百姓的钱袋子和正常生活,一个已被查明清白的人,同样在守护范围之内——要冻,冻得果断;该解,解出期限;人都无罪了,别让钱继续"坐牢"。

综合津云新闻、九派新闻、每日经济新闻、中国能源报报道 |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