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民生政策
国家医保局出台长护险支付管理新规,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人均可支配收入50%
长期护理保险被誉为社保"第六险",覆盖全国49个试点城市、2.1亿参保人。国家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长护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作出统一规范,要求试点地区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确保参保群众待遇稳定衔接。
新规明确,符合《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的相关护理服务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失能评估费用首次及定期复查由基金支付,防止参保人随意申请、过度评估。基本医保与长护险支付范围原则上不得重复,两项制度边界更加清晰。在支付方式上,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居家护理按小时付费,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社区护理视具体情况确定。
支付标准方面,指导意见设定了明确的"天花板":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统筹省内待遇水平相对统一,避免跨区域差异过大。监管层面,长护险基金支付不得由第三方社会力量代管代拨,对评估通过率畸高畸低、未按照护理计划执行等违规行为,基金将按比例扣除直至拒付,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综合人民日报、澎湃新闻报道 |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