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劳动法

🔥 补缴社保是法定义务,老板滚屏抱怨维权员工,最后两败俱伤,和解才是正解

一、LED屏上的"控诉"

江苏徐州一家餐饮店门口,LED屏滚动播放着一段"吐槽":离职厨师发来律师函,要求补缴几年社保和赔偿金,总计约5.4万元。老板齐先生(化姓)直言,入职时双方已约定社保折算进工资,员工却翻脸不认人。他愤而关门注销执照,还在LED屏上喊话"选择员工需谨慎"。

消息一出,舆论瞬间炸锅。有人认为老板事出有因但不合法,厨师维权合法却欠厚道;也有人直言老板"守法意识淡薄,维权意识极高"。最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双方已于9月5日和解。

二、法律怎么看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雨明确指出: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因双方约定而免除。即使双方曾达成不缴社保的合意,只要劳动者事后提出补缴要求,用人单位仍须依法补缴。

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针对不缴纳社保的"约定"视作无效。齐先生承认,当时得知新规后又与员工沟通,表示可以缴但要核算成本,对方却说"不用缴"。

三、给老板和打工人的启示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可通过调整薪酬结构控制社保成本;若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自行缴纳,建议以书面形式固定并由劳动者签字确认。若后续员工要求缴纳,用人单位可诉讼要求返还已领取的社保补贴。

法律的归法律,情理的归情理,商家不能利用门店公开媒介对维权劳动者做负面评价,否则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这起"熟人社会"里的劳资纠纷,给所有小微企业敲响了合规警钟。

综合红星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 202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