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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扣代缴机制填补征管空白🔥 个人不用再跑税务局代开发票,七大服务领域单位直接代扣,办税成本大幅降低
9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在增值税领域建立自然人代扣代缴制度,标志着个人从自行申报增值税迈入单位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并存的新模式。根据《办法》,境内自然人提供研发服务、软件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文化服务、教育服务等七大领域应税交易时,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需按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自然人纳税人具有"零星分散、偶发应税交易"的特点,税法遵从成本高。代扣代缴制度大幅降低了自然人办税成本,减少了自行处理税务申报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扣缴义务人原本就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增值税对企业的额外负担也比较小。
二、七大领域锁定重点,起征点提高至1000元此次代扣代缴范围锁定在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广播影视、文化、教育等七大服务领域,其他领域仍需自然人自行申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分析,这七大领域正是自然人涉税交易最集中、税源最容易流失的方向,精准锁定有助于堵塞征管漏洞。与此同时,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继续优化: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最高500元提高至1000元,月销售额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大量小额交易的自然人不仅不需要缴税,连申报的麻烦都省了——支付价款的单位直接代扣,自然人坐享便利。
三、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另有通道《办法》还明确了一项重要例外:属于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的自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代办申报的,不适用本办法。这一安排既照顾到了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也避免了制度交叉带来的征管混乱。业内普遍认为,代扣代缴制度的落地,是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既保障了国家税收不流失,又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实现了"放管服"改革的有机结合。
综合中国新闻网、第一财经、九派财经报道 |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