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 · 监管

🔥 广电总局明确微短剧凡播必审,个人自制特殊题材不得传播,AI制作需贴标

一、微短剧迎来"最严审片制度",平台责任全面压实

9月4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明确机构或个人用户在微短剧播出平台上使用账号上传的微短剧,由播出平台履行内容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凡播必审制度。这一要求在此前9月1日施行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标志着微短剧监管从"阶段性引导"全面转向"制度化长效治理"。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是我国首部针对微短剧领域的专项部门规章,首次从国家层面搭建起覆盖创作、制作、播出、监管全链条的制度框架。新规施行以来,微短剧行业经历了一轮集中整顿,低俗化、同质化内容得到有效遏制,但用户上传内容的审核责任仍需进一步明确。

二、三类微短剧分级管理,个人自制特殊题材明确禁传

管理提示明确,针对用户上传的符合一类、二类分类标准的微短剧,应当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播出平台不得传播个人上传的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针对上传的三类微短剧,播出平台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同步将相关剧目信息和节目编号在线上系统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这一规定直击当前微短剧行业的痛点。长期以来,部分平台上的个人用户上传的低质、擦边内容难以有效管控,"野蛮生长"现象突出。新规明确平台主体责任,同时为合规创作者留出空间——鼓励探索边播出、边审核的模式,在确保传播合规、内容合格的前提下,激发微短剧作为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创新创造活力。

三、AI制作必须"贴标",技术红利与内容责任并重

值得注意的是,《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这意味着AI生成的微短剧将不再是"模糊地带",观众有权知晓内容是否由AI参与制作。

业内专家指出,规范不是给行业"踩刹车",而是"铺轨道"。微短剧之"微",是时长之微、入口之微,但它连接的用户规模、产业规模、社会影响并不微小。新规的出台,将推动行业从"拼速度、拼投流"转向"拼内容、拼信誉",为真正用心创作的作者带来更大的发展红利。

综合新华社、界面新闻、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 |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