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监管 · 私募新规
🔥 私募行业首个募集阶段全面行政规则出台,违规成本最高罚20万,拼单代持将终结
9月4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私募行业首个专门针对募集环节的全面行政规则,共7章45条,标志着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加速完善。新规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对合格投资者认定、募集行为规范、资金安全保障等作出系统性规定。
业内专家指出,私募募集环节一直是风险高发领域,投资者与管理人纠纷长期位居行业风险案件前三位。新规填补了行政规则层面的制度缺口。
一、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 拼单代持被叫停新规对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作出细化完善:个人投资者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单位投资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更关键的是,新规强化了穿透监管要求,明确严禁拼单凑单、份额代持等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的行为。对于投向单一标的、境外资产、场外衍生品等特殊私募基金,自然人投资者要求更高:需具有4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这意味着过去常见的"凑单"变相应被终结,合格投资者制度真正落地。
二、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市场禁入成常态新规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对未按要求签署合同、开立使用募集专户等行为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证券期货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新规严禁私募基金及销售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收益、诱导性宣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或委托具有资格的机构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募集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的出台将推动私募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综合新华网、财联社、中国新闻网报道 |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