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 · 医保改革

🔥 同病同付,社区看病和大医院报销一样多

9月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这是继2019年1.0版、2024年2.0版之后的第三版方案,也是目前最精细、覆盖面最广的一版。其中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158个基层病种,涵盖31个DRG基层病组和127个DIP基层病种,涉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阑尾切除术等常见病、多发病。这意味着,今后患者无论去社区医院还是大医院看这些病,医保报销标准完全相同,即"同病同付"。

这一改革的核心逻辑是用医保支付杠杆推动分级诊疗。过去,同一病种在大医院的医保支付标准更高,客观上导致大量轻症患者涌向大医院,小医院吃不饱、大医院挤破门。3.0版方案实施后,大医院收治轻症不再享有额外的医保补偿优势,而基层医疗机构接诊则获得同等待遇,既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也有效缓解大医院就诊压力。国家卫健委基层司副司长陈凯明确表示,医保将在统筹区域内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付",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的倾斜支持。

除了基层病种,3.0版方案在分组精细度上也大幅提升。DRG核心分组从409组增加到492组,系统组从634组增加到825组,分组越细越能准确反映疾病治疗的实际资源消耗。同时,方案首次对"一老一小"群体给予专门关注——将小于6岁和大于70岁的病例进行更细分组,无痛分娩单独设立3个支付组,手术机器人辅助操作也单独设立分组,体现了医保对创新技术和生育友好的双重支持。合并症和并发症评定标准同步精简,严重合并症减少近3000个,一般合并症减少约1500个,让医保支付更聚焦核心疾病。

国家医保局特别强调,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依据历史费用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不是"控费"手段,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也不应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简单挂钩,避免损害患者正当利益。综合国家医保局、央视新闻、时代周报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