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 · 医保改革
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迈入3.0时代🔥 国家层面首次明确158个基层病种,小病也能在基层看、放心看
9月2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这是继2019年1.0版、2024年2.0版之后的第三版分组方案,标志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从2019年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到2024年推出2.0版方案,再到如今的3.0版,按病种付费已覆盖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了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
此次3.0版方案最核心的突破,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基层病种。据国家卫健委介绍,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31个DRG基层病种和127个DIP基层病种,合计158个。这些病种覆盖了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等27个内科病组,以及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等一二级手术。这意味着,老百姓在家门口的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就能享受到与上级医院同等标准的医保支付待遇。
二、同病同付,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就医基层病种确定后,医保将实施统筹地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所谓同病同付,是指医保基金与医院结算时,同一病种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医保支付标准。这一机制设计的核心逻辑,是通过经济杠杆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就医,从而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经过三年试点和三年专项行动,2025年全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分别较2024年下降了4.73%和4.21%,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让患者愿意去基层、基层接得住,是本次改革的核心目标。
三、严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生绩效挂钩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医保局在发布会上明确强调,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不要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基于历史费用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的"控费"手段,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都不超过支付标准。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果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将直接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希望广大医疗机构将病种付费作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效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医保、医疗、患者三方共赢。
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社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