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 · 医保改革

🔥 医保支付改革3.0版出炉,首次明确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生绩效挂钩,保护医生正常诊疗权

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3.0时代

9月2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这是继2019年1.0版、2024年2.0版之后的第三版分组方案。从数据看,改革成效显著:2025年全国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分别较2024年下降4.73%0.94%,28个省份住院患者自负费用绝对额下降,按病种付费病例的住院费用中药耗占比约37.49%,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指出,经过三年试点和三年专项行动,按病种付费已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2025年按病种付费人次已占医保出院总人次的91.8%

二、3.0版的核心变化:分组更精细,基层病种首次入列

新版方案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在于分组更加精细化:核心DRG分组由409组增加到492组,DRG细分组由634组增加到825组。这就好比把原来混装在一个"大筐"里的病例,按照更细致的标准拆分到不同"小篮子"里,更加贴合临床实际。

更值得关注的是,3.0版首次在国家层面出台基层病种,包括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主要以内科疾病为主。基层病种确定后,医保将在统筹地区内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实行"同病同付",进一步强化医保对基层的倾斜支持,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就医。

此外,新版方案对"一老一小"给予特殊关照——针对小于6岁和大于等于70岁的病例进行了细分,占全部DRG组的十分之一,无痛分娩也有了独立的3个支付分组。特例单议机制也进一步细化,DRG付费地区特例单议数量不超过出院总病例的5%,为疑难重症患者留出充分空间。

三、"不得与绩效挂钩"释放出重要信号

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明确强调: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的"控费"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都不超过支付标准。

国家医保局特别提醒,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不得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以免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这一表态被业内解读为对基层医疗机构"因控费而克扣医生绩效"现象的直接纠偏。

从长远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在从"控费导向"转向"质量导向"。通过精细化分组、特例单议机制和基层病种入列,改革不仅关注费用控制,更关注医疗质量和患者获益,标志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更加科学的阶段。

综合解放日报、法治日报、北京青年报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