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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告别"大件垃圾无处扔"痛点,新规明确物业不得收取清运费、处置费

一、新规来了:物业收费口子正式堵死

9月1日,上海市政府官网正式公布《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小办法"背后,是全市年均近21万吨大件垃圾的"大烦恼"。以往,居民处理废旧沙发、床垫、旧衣柜等大件垃圾,常常面临"扔不掉、找不到地方、还要被收费"的三重困境,一些旧家具半夜被偷偷扔到街头,成了城市治理的盲区。

《办法》最直戳痛点的条款是:清运服务单位、物业企业不得向居民收取大件垃圾清运费、处置费。这意味着,居民将大件垃圾投放到指定投放点,无需再为"扔垃圾"买单。需要上门短驳服务的,费用实行市场定价,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定期发布参考信息,从制度上堵死乱收费的口子。

二、什么叫"大件垃圾"?三条标准说清楚

很多居民之前对大件垃圾的概念比较模糊,扔不扔都犯嘀咕。《办法》给出了清晰的界定: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才能算大件垃圾。包括废弃家具(沙发、床垫、床架、桌椅、衣橱柜等)、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了标准,投放方式也跟着明确了。居民有三种选择:一是预约上门回收,与清运单位约定上门服务时间,支付短驳服务费;二是投放点投放,将大件垃圾放到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三是自行运送至指定的中转、拆解场所。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还会设定大件垃圾回收日,每月至少两天,鼓励居民定时定点集中投放。

三、投放点怎么建?新建小区必须配套

投放点的设置是《办法》的另一大看点。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照《垃圾房技术要求>配套建设全封闭房式大件垃圾投放点,已建小区可与装修垃圾投放点或可回收物回收点合并设置。小区管理责任人经业主同意后,因地制宜确定投放点位置和容量。

末端处置方面,市级依托老港、江桥等市属设施建设拆解场所,各区根据实际需求建设拆解场,各郊区可结合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同步建设。拆解后的产物实施分类处置,推动循环再利用。杨浦区已先行探索:区属国企承担免费清运,智慧平台48小时内完成清运,清运车辆全部配备GPS,实现全过程数字化追溯。嘉定区上半年完成预约单1839件,处置大件垃圾677吨,数据可查、责任可追。

综合澎湃新闻、上观新闻、中国经济网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