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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座变无座站全程,"暂无赔偿政策"不能成为违约的挡箭牌

一、二等座变站票,乘客站了一个多小时

8月28日,李女士购买了从长春西前往沈阳北的G116次列车二等座车票,座位在13车厢11排,票面显示为复兴号动车。然而列车晚点约10分钟后进站,驶来的却是一列和谐号动车。上车后李女士发现,13车厢只有8排座位,第9排及以后的乘客都没有座位。包括李女士在内的大量乘客只能站在车厢过道和连接处,全程站立一个多小时,其中还有孕妇。

列车长到场道歉并解释,称因哈尔滨西站始发时车体故障,临时更换了动车组,信息沟通未到位。列车承诺后续站点只下不上以缓解拥挤,但李女士发现沈阳北站仍有乘客正常检票上车,拥挤状况并未改善。更让人无语的是,列车开出约半小时后,李女士才收到12306发来的原价退票短信,而联系客服时被告知"已乘车,无法退票"。

二、"暂无赔偿政策",法条摆在那儿呢

事后,一名12306工作人员表示临时调整属突发情况,暂未接到相关通知和通报,并称"没有赔偿政策",具体处理由列车长现场判断。当媒体就赔偿问题进一步咨询时,电话被挂断。8月30日,哈尔滨铁路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承认"复兴号车体与备用的和谐号车体席位不对等、信息沟通不到位",向旅客深表歉意,并表示已为受影响旅客提供应急餐和折叠椅。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一条也明确,因铁路运输企业原因导致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席位乘车,重新安排的席位票价低于原票价时,应当退还票价差额。应急餐和折叠椅是情分,退票和减收票款是本分。

三、"突发状况"不能成为免责的常态

客观来讲,车辆故障、临时应急换车,铁路运营中确实会遇到。但应急不等于可以忽略乘客权益。购票成功,就等于签订客运服务合约。乘客全款支付二等座票价,理应获得对应的座位。铁路方单方面变更车型,直接造成部分席位作废,风险却全部转嫁给旅客。

对比之下,如果乘客迟到、误车,就要严格遵守退票、改签的规则并承担损失。而运营方的调度失误,一句"临时调整",就可以不用承担实质性责任,这种不对等的契约关系令人难以接受。突发事件可以理解,但契约精神不能打折扣。应急调度是为了保障出行安全,不代表旅客要为运营的失误付出代价。规则应该双向对等,不只是约束乘客,也能约束服务提供方。

综合青岛新闻网、大象新闻、动静新闻等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