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互联网治理
一、首部专门法规,MCN正式纳入监管轨道🔥 我国首部MCN专门法规今日施行,流量造假、虚假人设、协助网暴首次明确入规
2026年9月1日,《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MCN机构的管理规定,由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制定。
MCN机构近年来快速发展,成为短视频、直播行业的核心力量,但部分机构受流量利益驱动,频繁蹭炒热点、打造虚假人设、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此次《规定》首次在国家层面为MCN机构划定明确的合规边界,行业从"野蛮生长"正式迈入"依法治网"新阶段。
我国MCN机构数量已超7万家,行业年产值突破千亿元,但虚假流量、恶意营销、网络暴力等问题日益突出,监管滞后成为行业顽疾。
二、全链条治理:从流量造假到网络暴力全面覆盖《规定》划出11条行为红线,对流量造假采取列举加兜底方式——虚构关注度、浏览量、点击量、评价评分、投票量、消费金额等数据,以及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实施刷粉、刷阅读、刷销量等行为,均被明确禁止。
更值得关注的是,第十七条首次将"协助网络暴力"明确纳入部门规章层面的禁止范围,提供"开盒教程""代骂服务""网暴素材"等灰色业务将面临法律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指出,《规定》运用信息披露机制,不同账户若属于同一机构,公众可追溯至特定机构和账号,使组织过程更加透明。
三、未成年人保护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定义务《规定》专设条款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为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该服务,须核验身份信息并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这意味着MCN机构在签约未成年网红时必须履行严格的身份核验和监护人同意程序,从源头上遏制"童星营销"等问题。平台也需与入驻机构签订协议,核验其资质并以显著方式展示所属机构名称。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