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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部门联合,MCN监管首次上升到部门规章五部门联合出手,MCN机构从"野蛮生长"迈入"合规驱动"时代,刷粉丝、虚假人设、协助网暴全面禁绝。
9月1日,由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管理规定,法律效力层级远高于此前的行业指引类规范性文件。
《规定》所称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是指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内容生产发布活动提供的策划、制作、分发、营销、推广、经纪等服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MCN机构相关业务。
近年来,以MCN机构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快速发展,但部分机构和账号受流量利益驱动,频繁蹭炒热点、打造虚假人设、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扰乱网络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规定》明确要求,MCN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表述,并设立信息内容管理负责人,配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内容管理团队。
二、11条红线:流量造假、虚假人设、协助网暴全面禁止《规定》划出了11条行为"红线",涵盖炮制议题、虚假人设、炒作热点等突出问题。其中最具震慑力的是第十七条——首次将"协助网络暴力"明确纳入禁止范围。
MCN机构及签约账号禁止"组织、煽动、实施、参与、协助网络暴力相关违法活动"。这意味着提供"开盒教程""代骂服务""网暴素材"等灰色业务,将直接面临法律风险。
在流量造假方面,《规定》采用列举加兜底的方式,既包括虚构关注度、浏览量、点击量、评价评分、投票量、消费金额等数据,也包括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的各类刷量行为,基本覆盖了刷粉丝、刷阅读、刷销量等所有常见造假手段。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指出:《规定》的出台并非限制行业发展,而是构建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引导行业从粗放的流量驱动模式向健康的合规驱动模式转变。
三、未成年人保护从"自律"上升为"法定义务"《规定》专设条款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将相关要求从"行业自律"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规定: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相关服务的,应当核验其身份信息,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在机构信息透明化方面,《规定》要求平台必须以显著方式在签约账号信息页面展示所属MCN机构名称,暗签主播、隐匿所属公会的情况将被强制暴露。这运用信息披露机制,让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至特定机构和账号。
与此同时,AI短剧也迎来监管新规。同日施行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将微短剧按投资额和题材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使用AI技术生成、制作的微短剧须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这两部新规同日落地,标志着互联网内容产业正式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报道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