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 · 医保改革

🔥 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活"起来了,看病自付压力将大幅减轻

一、医保卡里的"沉睡资金"终于能用了

9月1日起,上海市正式施行《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这项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历年结余资金,不再只能用于购药和门诊小额支出,而是可以直接抵充"分类自负"费用。这意味着,以往需要自掏腰包的医疗费用,现在可以用卡里的"老本"来支付,直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具体来看,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展到了门急诊、住院(含急诊观察)、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器械耗材,同样可以使用。

二、家庭共济制度全面落地

此次新政还有一个重要亮点,即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用于家庭共济。参保职工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支付他们的就医自付费用。这一制度设计,让原本"各自为战"的家庭医保账户变成了" pooled resource ",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实现资金互助。

这是上海首次将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的使用范围从"购药"扩展到"就医自付"全场景,标志着上海医保个人账户制度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据上海市医保局测算,新政实施后,预计将覆盖全市约500万职工医保参保人,惠及超过200万个家庭。

三、新政背后的深层逻辑

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推出这项改革?业内人士分析,这与我国医保制度从"保基本"向"保优质"转型的大背景密切相关。过去,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沉淀严重,大量资金躺在账户里"睡大觉",而另一方面,许多参保人却因自付费用高而面临就医困难。此次改革正是为了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

上海并非孤立探索。此前,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已陆续出台类似政策。但上海的改革力度相对更大,不仅扩大了使用范围,还进一步打通了家庭共济的通道,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

综合上观新闻、新民晚报、上海市医保局报道 |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