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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政核心 历年结余资金支付范围扩大🔥 9月1日起,上海医保卡历年结余可直接抵充"分类自负"费用
2026年9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分类自负"费用,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抵充,不足部分可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这是上海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的核心内容,旨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现金负担。
"分类自负"指医保报销范围内需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费用,如乙类药品10%的自付比例、集采非中选"价高药"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差额等。此前,这类费用需现金支付,新政实施后,将优先由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冲抵。
二、支付顺序与具体案例 你的钱怎么算具体支付顺序为:先抵充个人自负部分(如门急诊自负段、住院起付线及按比例分担费用),剩余资金再抵充分类自负费用,不足部分方需现金支付。
以上海某参保人为例:购买100元乙类药品,其中10元为分类自负、27元为按比例自负。若历年账户有30元,则先付27元自负部分,再抵3元分类自负,仅需现金支付7元。这一变化意味着,
以往需要自掏腰包的"分类自负"费用,如今可以用医保卡里沉睡的历年结余来支付,大大减轻了参保人的即时现金压力。
三、家庭共济怎么用 居民医保也能受益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历年账户资金可直接支付分类自负费用;账户不足时,可使用绑定家庭共济资金。居民医保参保人虽无个人账户,但可通过组建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相关费用。参加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参照执行。
参保职工可通过"随申办"APP"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组建共济网,并选择"共济支付"方式,便于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资金。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热线021-12393咨询。
上海市医保局表示,新政将有效盘活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自付压力,未来将持续优化医保便民服务。这项政策涉及全市定点机构结算系统改造及与国家平台对接测试,经过充分准备后于9月1日正式施行。
综合上观新闻、新民晚报报道 |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