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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医保新政9月1日起实施,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终于能抵充"分类自负"费用

一、新政核心:历年账户资金终于能动了

上海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发生的"分类自负"费用,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抵充,不足部分可由家庭共济资金支付。此举旨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现金负担。

这是上海医保改革的重要一步。长期以来,医保卡里历年结余资金用途有限,而"分类自负"费用只能现金支付,导致大量沉淀资金无法发挥作用。新政将盘活个人账户沉淀资金,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自付压力

二、"分类自负"是什么?举个例子你就懂了

"分类自负"指医保报销范围内需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费用,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乙类药品10%的自付比例,二是集采非中选"价高药"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差额。此前,这类费用需现金支付,新政实施后,将优先由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冲抵。

举个例子:某参保人购买100元的乙类药品,其中10元为分类自负、27元为按比例自负。若历年账户有30元,先抵充27元自负部分,再抵3元分类自负,仅需现金支付7元。支付顺序为:先抵充个人自负部分(门急诊自负段、住院起付线及按比例分担费用),剩余资金再抵充分类自负费用,不足部分方需现金支付。

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历年账户资金可直接支付分类自负费用;账户不足时,可使用绑定家庭共济资金。居民医保参保人虽无个人账户,但可通过组建家庭共济网,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三、怎么操作?"随申办"一键组建共济网

因涉及全市定点机构结算系统改造及与国家平台对接测试,政策定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参保职工可通过"随申办"APP"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组建共济网,并选择"共济支付"方式,便于家庭成员使用共济资金。如需详细咨询,可拨打医保热线021-12393。

上海市医保局表示,未来将持续优化医保便民服务,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自付压力。

综合上观新闻、新民晚报、上海发布报道 |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