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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七天就不退"?中消协一纸提示拆解商家套路,退货权计算方式有讲究

一、七天从哪天开始算?很多人第一步就搞错了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最熟悉的维权利器。但很多人以为"七天"是从收到商品当天开始算,结果常常错过退货期限。中消协8月27日专门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退货相关问题,避免被忽悠放弃退货权利。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收到商品的当日不计入。比如9月1日收到的商品,9月2日是第一天,9月8日是第七天,消费者最晚应在9月8日前提出退货申请。如果第七天正好赶上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这一规定来源于《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七日自签收次日起算。然而,不少商家故意模糊这个概念,以"超过七天不能退"为由拒绝退货,实际上把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悄悄压缩了。

二、商家拒绝退货的常见套路,你中招过吗?

中消协提醒,商家拒绝退货的借口五花八门,消费者切莫被忽悠。常见套路包括:一是"商品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只要不是因消费者原因造成价值明显贬损,为检查、试用商品而拆封属于正常行为,不能据此拒绝退货;二是"特价商品不退不换"——除非该商品属于法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如定作商品、鲜活易腐品、数字化商品等),否则特价促销不影响消费者行使退货权;三是"超过七天概不退货"——如前所述,七天起算方式有明确法律规定,商家单方面声明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此外,还有一些商家在网页上发布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声明,但未在消费者购买时作出"一对一"的明确提示。中消协明确指出,这种情况下即使消费者点击购买,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确认",该商品仍然可以无理由退货。

三、哪些情况七天之外也能退?

需要区分的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回事。如果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以在七天后主张退货、更换或修理,商家不能以"超过七天"为由拒绝。退货原因不同,法律依据不同,商家一概而论拒绝退货的说法站不住脚。

中消协建议,消费者在行使退货权时应保留好订单信息、聊天记录、商品照片等证据。如遇商家无理拒退,可通过平台客服介入、12315投诉、消费者协会调解等渠道维权,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中国消费者协会、新华每日电讯报道 |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