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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项新税种,为何引发关注🔥 地方附加税立法迈出关键一步,税负总体平移、不影响企业负担
8月28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附加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7日。这是我国地方税体系改革的又一重要里程碑。长期以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项税费并行征收,名目繁杂、纳税人感知度高,此次合并为统一的地方附加税,标志着"费改税"进程进入实质阶段。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这将显著降低经营主体办税成本和税务征管成本。
从数据来看,2025年三项税费收入合计达9134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170亿元、教育费附加2382亿元、地方教育附加1582亿元。合并后,地方附加税有望成为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对地方财政格局影响深远。
二、税率11%-13%,企业负担会变吗征求意见稿明确,地方附加税实行11%至13%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这一设计既保持了全国统一税制框架,又赋予地方适度自主权。
业内人士测算,以2025年数据为基准,城市维护建设税平均税率约6.6%,加上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三项合计平均税率约11.6%,与幅度税率的中间值基本相当。绝大多数适用7%、5%税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改革后税负水平基本稳定,实现了"税负平移"的改革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附加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扣缴义务人等规定与主税保持一致,便于协同征管。国务院还可在特殊产业、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形下减征或免征地方附加税,为政策灵活留出了空间。
三、改革背后,地方税体系重塑在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正是对全会部署的落实。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认为,幅度税率的设置扩大了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有利于提高地方税收管理的积极性,是我国地方税改革的重要探索。长远来看,地方附加税立法不仅优化了税费制度,更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稳定税源奠定了基础。这场改革的核心逻辑,是让地方财政更健康、让纳税人负担更清晰、让征管效率更优化。
综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华网报道 |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