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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乘客被丢高速,平台判司机无责?律师:平台不能只看"乘客是否执意下车"

一、高速上的惊魂一夜

近期,一起网约车事件引发舆论哗然:乘客段鹏飞在重度醉酒状态下被司机丢在高速路上,事后因"下车时身体无摇晃、栽倒失控"等状态,警方认定司机无责,滴滴平台亦判定司机无责任,仅赔付400元安抚金。事件曝光后,"平台判司机无责谁给的底气"成为热搜焦点。

然而,段鹏飞回忆不起事发当晚车内情况。他提出的两项核心诉求——要求平台出具加盖官方公章的涉事司机正式处罚结果、基于重大人身安全风险给出合理赔偿方案——均被平台驳回。400元安抚金虽已高于平常一两百元的标准,但当事人显然无法接受。

二、"乘客执意下车"就能免责吗?

司机制 Citation 陈朋认为,司机并未主动要求乘客下车,且已尽到劝阻义务,下车行为系乘客醉酒后执意为之,从平台规则层面并无实质性违规。但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辉提出了不同看法:"乘客执意要下车"最多只是事实的一部分,不能单独决定责任归属。

李亚辉指出,酒后记忆中断不等于完全失去意识,但乘客当时是否能辨认地点、预见高速危险性并作出稳定决定,需要结合车内音频、司机与客服通话、巡警记录等证据综合判断。更关键的是,即便乘客反复要求下车,司机仍负有判断地点是否安全、停车是否合法的职业注意义务。

三、安全义务的边界在哪里?

这起事件折射出的核心问题是:网约车司机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究竟在哪里?是仅仅提供"基础运输服务",还是对特殊状态乘客负有更高注意义务?如果地点本身明显危险,司机没有驶往安全区域、联系平台或报警求助等替代方案,单凭口头劝阻通常不足以免责。

400元赔付不应被当然理解为终局赔偿。乘客是否还能主张医疗费、交通费、误工损失乃至精神损害赔偿,应根据实际损失与因果关系的证据来判断。平台不能以"内部规则"遮挡"法律责任",公众等待的不仅是一个赔付结果,更是一次对网约车安全责任体系的审视。

综合华商网、澎湃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