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旅游安全
🔥 公共空间女性安全无小事,寻衅滋事绝不容姑息!
青岛海之恋公园,一段6分多钟的辱骂视频引发全网愤慨。一名25岁女游客段某某在海之恋公园正常拍照,因拒绝陌生男子搭讪,遭对方持续辱骂、围堵长达6分钟。视频中,女子多次道歉求饶,甚至表示"我给你跪一个,你能放过我吗",但对方仍不罢休。这段视频被上传网络后,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旅游城市公共安全的广泛关注。
8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最新警情通报,标志着事件调查取得实质性进展。通报显示,违法行为人施某某(男,41岁)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鉴定为双相情感障碍,限定受处罚能力。
一、事件经过:从搭讪到辱骂的6分钟
8月4日10时许,施某某在海之恋公园靠近正在拍照的段某某,询问相机价格。段某某回应后让其"别影响我拍照",却遭到施某某持续纠缠和辱骂。施某某报警称有人占用步行道影响其跑步,民警到达时双方已离开,施某某称不需要处理。随后施某某离开青岛。8月10日,警方关注到网传视频后再次联系双方,8月13日正式立案调查。
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限定受处罚能力
针对施某某自述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崂山警方依法委托开展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意见为:"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限定受处罚能力。"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之规定,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当日即送拘留所执行。这意味着,尽管存在精神疾病因素,但违法行为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舆论关注:执法时效与队伍管理
事件引发热议的原因之一,是警方从8月4日到8月24日才发布第二次通报的时间跨度。对此,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异地取证和精神鉴定需要时间,但长时间未回应确实引发舆论对反应时效的追问。此外,网传施某某与麦岛派出所所长微信聊天截图经核查系正常工作联系,但派出所工作人员答复媒体言语不当,警方已诚挚道歉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
综合崂山公安、人民日报、扬子晚报报道 | 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