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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首位"80后"副校长任羽中一审获刑8年,受贿3195万

8月24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任羽中受贿案,对被告人任羽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万元。这一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作为中国最高学府的"80后"副校长,任羽中的落马,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折射出高校权力运行中亟待补上的制度漏洞。

公开简历显示,任羽中1980年1月出生,四川资阳人,1998年考入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工作。他曾历任北大党委政研室副主任、主任,人事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等职。2024年3月,任羽中升任副校长,成为北大首位"80后"副校长。然而,仕途顺遂的背后,是他逐渐迷失的理想信念。2025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同年12月,他被"双开"。

二、权力寻租的轨迹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5年,任羽中利用担任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人事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副校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升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95万余元。从其职务轨迹来看,涉案事项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人事录用和升学就业,这正是高校权力运行中最敏感、最易滋生腐败的环节。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靠校吃校",搞权钱交易,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违纪违法行为,显示出任羽中从一名优秀的青年教师逐步滑向腐败深渊的完整轨迹。

三、从轻处罚的依据与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任羽中获得了从轻处罚——有期徒刑八年,远低于其3195万受贿金额通常对应的量刑幅度。法院认为,任羽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这些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是判处八年有期徒刑的重要依据。

但无论刑期长短,任羽中的案例都给高校干部敲响了警钟:权力失去监督必然走向腐败。高校并非"象牙塔",人事、招生、采购等关键领域的权力运行同样需要透明的制度约束和有效的外部监督。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避免下一个"任羽中"的出现。

综合界面新闻、新浪财经报道 |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