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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7位三甲专家因应回避未回避被处理,释放了科研评审"零容忍"的强信号

8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通报,7位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评审专家被正式处理。这7位专家分别来自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北京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在参与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评审过程中,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的问题。

通报明确指出,上述专家的行为构成严重不良行为,给予"3年内不再邀请参与科技发展中心承担的项目(课题)管理活动"的处理,并纳入专家不良行为清单。这意味着,这7位专家在未来三年内将失去参与国家卫健委重大科研项目评审的资格,学术生涯将面临重大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该中心首次发布类似通报。2026年6月16日,该中心已发布第一批次通报,处理了包括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机构的多位专家。而将时间线拉长,2024年该中心一次性通报了19位专家不良行为,2025年两次通报共处理21位专家。连续三年的高压监管,彰显了国家整治科研评审"小圈子文化"的坚定决心

评审专家"应回避未回避",看似是程序问题,实则关乎科研资源的公平分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涉及巨额财政资金投入,评审环节的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公共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科研生态的健康。专家利用职务便利为存在利害关系的项目"护航",不仅损害了其他申报者的权益,更侵蚀了公众对科研体系的信任。斩断利益关联,才能让科研竞争回归纯粹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通报的7位专家均来自知名三甲医院,说明监管不因机构名气而网开一面,"一视同仁"才是制度的尊严所在。未来,随着科研评审透明度不断提升,唯有敬畏规则者才能在学术道路上行稳致远

综合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中国青年报报道 |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