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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花"源于传统纹样,为何能注册?🔥 LV老花图案源自中国传统纹样,但经独创性二次设计并长期使用后,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
近日,"LV老花图案源自中国传统宝相花"的话题引发全网热议。网友晒出唐代琵琶上的宝相花纹与LV经典四叶老花图案的对比图,直呼"老祖宗的东西被外国品牌收为己有"。然而,法律专家明确指出:传统纹样本身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任何人都可自由借鉴,但LV并非直接照搬原始纹样,而是对其进行了独创性的二次设计。
据中国商标网公开信息,LV早在1986年就在我国注册了老花组合商标,图案包括四叶花和LV字母等元素,专用权期限持续至2036年1月。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元臻解释,涉案商标"并非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其他进入公有领域图案的简单组合,体现了设计者的理念和思想的表达",经过百年全球商用,已形成独立商标权。
二、驰名商标的"跨界"保护逻辑此次引发舆论风暴的导火索,是LV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茉莉奶白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判决依据是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即使卖奶茶与卖箱包毫无关联,只要图案近似且可能淡化品牌商誉,即构成侵权。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进一步解释,跨类保护中的"误导公众"有三层含义:一是来源混淆,消费者可能误认为茉莉奶白与LV存在授权或联名关系;二是淡化风险,大量平价品牌使用近似标识会逐步削弱LV四叶花作为高端消费品牌核心符号的显著性;三是联想可能,普通消费者在隔离观察时容易将两者产生关联联想。
三、法律与情理的双重张力舆论场上,不少网友认为LV"赢了官司,输了人心"。人民日报评论亦指出,商标注册不得使公共文化资源被彻底私有化。但法律专家强调,"宝相花抗辩"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无法成立——文化溯源不属于民事侵权免责的法定抗辩事由。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卢海君表示:"我们要求别人不得歧视中国企业,就不能自己先搞歧视。如果规定具有中国传统纹样元素的商标只能由中国企业注册,那既违反我国法律,也会反过来伤害走出去的中国品牌。"法理上站得住,情理上不好接受,正是此案持续引发热议的核心原因。律师提醒,本土品牌在设计阶段务必建立商标检索前置机制,"国潮"不等于"免责"。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澎湃新闻、中国商报、四川法治报报道 |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