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 · 租房权益
🔥 民俗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借死不借生"的私心约束不了公民合法的生育权和居住权。
近日,南京王女士怀孕后被房东以"借死不借生"的民间风俗为由要求搬离,并在社区调解后仍出具《房屋租赁补充告知书》,禁止她在屋内坐月子、留宿月嫂、摆放产后康复器械,还要求预产期前30天告知休养地点。此事迅速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全网关于"租房坐月子"合法性的激烈讨论。
据极目新闻、津云报道,王女士今年7月通过中介租下一套住房,租期一年,已缴纳押金及三个月租金。8月1日入住几天后,房东上门维修时得知其怀孕,便以风俗忌讳为由要求一周内搬走。经社区介入调解,房东虽同意其继续租住,却追加了一份"霸王条款"式的补充协议。王女士无奈重新找房,最终房东赔付违约金和搬家费,此事才得以平息。
二、法律定性清晰:习俗不是免责牌面对"借死不借生"的说法,法律层面有明确答案。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租客在出租屋内坐月子。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孟莉指出,此类"禁坐月子"条款本质上是对女性生育权的限制和歧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的法定原则,依法应当认定无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进一步解释,《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承租人按时支付租金即享有对租赁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怀孕、坐月子属于正常生活范畴,并未超出住宅合理使用范围。房东事后单方面增设义务,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租客完全有权拒绝签署。
三、维权三步走,遇事不慌律师建议,若遭遇类似情况,租客可按照三步走策略维权:第一,保留证据——保存原租赁合同(证明无禁孕条款)、租金押金凭证、房东要求搬离的录音或聊天记录,不签署任何限制性补充协议;第二,协商调解——向社区调解、拨打12345或住建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施压;第三,法律诉讼——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及剩余租金,并主张违约金、搬家费、临时住宿差价等实际损失。
王女士案最终通过社区调解解决,房东赔付违约金和搬家费,就是一个相对温和的成功案例。民俗可以有,但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当传统观念与法律权利发生冲突时,法治永远是最可靠的底线。
综合央广网、极目新闻、津云报道 | 202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