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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城中村"水电刺客"持续曝光:月租600元,电费高达400元,租客热醒不敢开空调,转供电加价已成灰色产业链。

一、"电费刺客"冲上热搜,租客苦不堪言

近日,佛山城中村一位租客的账单引发全网关注:月租600元,电费400元,酷暑天里整夜不敢开空调,只能靠小风扇硬扛。在#月租600电费400 租客不敢开空调# 热搜下,这名租客每晚只在睡前开两小时空调,凌晨四点就关掉,其余时间全靠风扇降温。更令人心酸的是,1.3元/度的电费在周边还"不算贵"——部分区域收费高达1.5元/度,比佛山居民电价最高档0.89元/度贵了近70%。按每月用400元电费、1.3元/度计算,相当于每月用掉307度电,其中大部分是热水器、冰箱等基础生存用电,并非奢靡消费。

记者走访禅城石湾塘头村、南海桂城夏西村、顺德大良新安村发现,水电加价在城中村是普遍现象。塘头村电费1.2至1.5元不等,水费5元/吨;夏西村电费1.5元/度,水费5元/吨;大良新安村集体宿舍水费7元/吨,电费1.3元/度。有租客每月房租1200元,电费竟高达950元,接近房租的80%。这不是个案,是城中村的"普遍行情"

二、转供电模式成"合法外衣",加价手段隐蔽

佛山城中村出租屋普遍采用"转供电"模式:整栋楼只有一个总电表,房东向供电局按总表缴费,再装分表向租客收电费。部分房东还自建一层麻将馆、小卖部等,公共用电全部计入租客账单。据广东高院再审案例,某房东按1.35元/度向承租人收取电费128万余元,法院判决退还多收的67万余元,明确认定"电价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租赁合同约定高电价条款无效"。

记者暗访时,一名二手房东说了一句大实话:"要么加价,要么按三级用电另付20元公摊损耗费,最终价格都一样。"这句话背后,是租客看似有选择、实则没有选择的困境——公摊费是固定支出,无论用不用电都要交;而加价按实际用量,但公共区域用电量根本不受租客控制。无论选哪条路,最终买单的都是租客。

三、法规已有明令禁止,维权成本却高得让人放弃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2018年《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加收电价的方式解决损耗费用,损耗费用应以"公摊"名目单独列出来、明码标价,不能打包进电价。佛山市场监管部门2026年已将转供电价外加价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专项整治立案11宗、办结7宗,罚没11.33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21.8万元。但城中村租客议价能力极弱,跟房东理论,最常听到的回应是"嫌贵可以搬走",而搬家成本、找房成本让大多数人只能默默忍受。

专家建议,租客保留近6个月电费转账记录、缴费收据、电表读数照片后,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查实后可责令退还多收电费;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事实清楚、证据到位,胜诉概率很高。开空调不是奢侈,是基本生存需求,不能让租客为违规加价买单。

综合佛山新闻、羊城晚报、中国新闻网报道 | 202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