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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趟"宝藏无人岛"之旅,换来11万罚单无人岛不是"法外之地",19人众筹6332元组团登岛,罚没合计超11万,"不知道违法"不能成为免罚借口
2025年8月,广州趣某公司组织19人登上惠州大辣甲岛,开展桨板、浮潜、海钓等户外活动。游客通过微信公众号众筹报名,每人收费278至378元不等,活动合计收取费用6332元。然而,这次看似惬意的海岛团建,最终却以海警没收全部违法所得6332元、并处罚款11万元收场。 #公司组织无人岛旅游被罚11万元# 一上了热榜,引发全网热议:罚这么重,会不会小题大做?
大辣甲岛并非普通的沙滩度假地。它是国家在册的无居民海岛,同时位于惠州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开展旅游活动。海警在岛上查获团队时,现场已有多处保护区警示牌,但游客和领队均未留意。法官实地勘验后发现,岛上植被被反复踩踏成片枯死,沙滩遍布塑料瓶和食品包装袋,近岸水面漂浮着污染物——生态破坏并非"没影响",而是早已积重难返。
二、"不知道违法"能免责吗?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庭审中,涉事公司提出了几点抗辩:一是认为桨板、浮潜属于户外运动,不等同于"旅游活动";二是辩称公司是小微企业,员工多为刚毕业大学生,经营困难;三是认为首次违法、未造成明显生态损害,应该免罚。这些理由听起来似乎有情可原,但法院的回应斩钉截铁:"不知法"不能免除注意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禁止擅自组织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的规定早已明确。法院指出,官方文旅平台宣传海岛风光,不等于批准组织登岛旅游——宣传推广和行政许可是两回事。社交平台上"无人岛探险""宝藏目的地"的种草内容满天飞,让不少企业和游客产生了"大家都在做,应该没问题"的错觉,但"法不责众"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三、柔性执法背后的深层逻辑:治标更要治本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并未简单"一判了之"。广州海事法院合议庭采取了"实地勘验+行政调解+司法建议"的组合拳模式。法官亲自登岛勘验,让企业负责人亲眼看到被踩踏秃的植被和散落的垃圾,负责人从最初的委屈辩驳转为沉默认错。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没收违法所得6332元不变,罚款酌情调整后分9期缴清,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同时企业主动在行业社群发布自律倡议,从"生态破坏者"转变为"海岛守护者"。
案件审理恰逢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前夕,法官表示,生态法典更强调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法院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建立多部门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针对社交平台"无人岛探险"引流内容开展专项清理,从制度层面堵住监管盲区。 处罚一家企业不是终点,推动整个行业合规才是目的。
综合羊城晚报、南方+、中国海事审判报道 | 2026-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