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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病危请假15天遭拒,奔丧回程被辞退,法院:人之常情,公司违法解除需赔偿

一、哥哥病危请假被拒,奔丧途中收到辞退信

2023年8月,一场关于亲情与制度的冲突,在北京恒某养老照料中心上演。厨师乔某伟因哥哥病危,向部门经理高某请假15天,高某以"假期太长"为由拒绝。乔某伟退而求其次,表示可以请不带薪事假,但依然未获批准。

8月20日,乔某伟的哥哥不幸离世。他再次通过微信向高某请假,并于8月21日晚回乡奔丧。8月25日,正在返京途中的乔某伟联系高某,却被告知"无需再回公司"。8月28日,一纸辞退信送达:乔某伟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即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乔某伟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仅支持工资差额206.52元,其余诉求被驳回。他随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加班费等。

二、法院判决:请假奔丧符合人之常情,公司解雇违法

2025年4月27日,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恒某养老照料中心支付乔某伟工资差额206.52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90元。公司不服上诉,2025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乔某伟离岗事由具有紧迫性和合理性,符合人之常情和善良风俗。他两次向公司请假并说明情况,已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料理完丧事后即行返岗,离岗时长在合理范围内,且无证据表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反观恒某养老照料中心,既未合理考量乔某伟请假的特殊性与紧迫性,也未尝试通过临时调岗、调整排班等替代性措施缓解用工矛盾,直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径行解除劳动合同,明显缺乏合理性。

三、这起案件给所有用人单位敲响警钟

人民法院案例库将本案作为参考案例公布,释放了一个清晰信号:企业的规章制度不是凌驾于人之常情之上的"尚方宝剑",任何管理决策都必须兼顾法律理性与人文关怀。

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员工请假时往往机械执行考勤制度,忽视了突发情况下的弹性处理空间。亲情伦理是社会的道德基石,法律从来不只是冰冷的条文,更承载着公序良俗的价值判断。当企业与员工发生冲突时,多一分体谅、少一分冷漠,或许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优解。

综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北京日报、新周刊报道 |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