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案例 · 租房避坑
一、住仨月才知道是凶宅🔥 房东隐瞒凶宅构成根本违约:退押金、退租金、赔搬家费,一项都不能少。
2025年5月,深圳租工程某与房东孙某签下租赁合同,租期3年,月租4500元、押金9000元。入住3个月后,程某从邻居口中得知,这套房年前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当日便搬离。协商退租遭拒、社区调解无果后,程某起诉至法院。8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此案,#广东一房东隐瞒凶宅被判违约赔偿# 的话题随即引发热议:房子看不出毛病,租客说退就能退吗?
二、法院:隐瞒就是根本违约法院审理认为,房屋的物理使用功能虽未受损,但"凶宅"信息已超出社会公众对居住环境安全性的普遍认知,对承租人的心理安定和居住体验造成持续负面影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出租人对影响合同订立的重大事项负有主动告知义务,孙某刻意隐瞒,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最终判决:退还押金9000元、退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赔偿搬家费,判决已生效。
三、给房东和租客都提个醒这起案例的示范意义很明确:重大瑕疵信息,瞒是瞒不住的。对租客来说,签约前多留个心眼,向物业和邻居打听房屋历史,保留书面证据;对房东来说,主动披露看似"吃亏",实则省去了日后对簿公堂的更大成本。诚信不是道德口号,而是租赁市场里最硬的通行证。
综合法治日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道 |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