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贸易 · 关税政策
一、政策背景:232关税再扩容🔥 美国商务部拟将14类钢铝铜衍生品纳入232关税,多数产品拟征25%附加税,钢制容器最高50%。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近日发布公告,拟将14类金属衍生产品纳入美国《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的关税适用范围,并就这一提议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扩容延续了特朗普政府2026年4月2日签署的加强行动公告,彼时美国已对钢、铝、铜及其衍生品建立起一套覆盖10%至50%附加税率、15%金属含量门槛以及来源证明要求的申报框架。
据贸企通及SteelOrbis等平台报道,新一批拟纳入的产品横跨多个行业,包括非片状铝粉、铜管吹奏乐器及其零件、焊接设备零件、落地式保险箱、特定电导体电缆、灭火器、热交换装置零件、液压发动机马达零件,以及多种起重移动设备和各类挂车半挂车。这些产品长期游离在原232清单之外,如今被认定"主要由钢、铝或铜构成",可能削弱既有关税措施的目标。
二、拟适用税率:多数25%,钢制容器50%根据公告披露的拟适用税率,多数新增产品拟征收25%的附加税,而农业用自装卸挂车和半挂车拟适用15%的过渡税率,部分盛装丙烷、氧气、丙烯等化学品的钢制容器则拟征高达50%的附加税。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钢制容器的税率仅针对容器本身价值,不含内部装载物的价值。
这与美方此前的税改逻辑一脉相承:计税基础已从"金属部分价值"扩大为"整件商品的海关价值"。以一台价值100美元、钢材价值20美元的机器为例,旧规按20美元钢材征50%约10美元关税,新规则按整机100美元征25%,实际税负从10美元升至25美元,出口企业成本压力不降反升。
三、行业影响与应对窗口对国内机电、五金、电缆、挂车及特种设备出口商而言,此番扩容意味着合规审查的颗粒度进一步细化——企业不能只问"是不是钢制品",还要确认是否落入新增税号、金属含量是否超过15%门槛、原材料熔炼浇注地是否可证明。
综合贸企通、SteelOrbis、白宫公告报道 | 202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