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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报还原:谁先动的手🔥 摊主先动手打伤协管员,三名协管员却因群殴被刑拘——以暴制暴没有赢家。
8月10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就网传天桥打架视频发布警情通报。事情发生在8月9日晚9时35分,武昌区司门口黄鹤楼附近一人行天桥。经查,45岁街道城管协管员金某在巡查时因摆摊问题,与摊主黄某某(女,44岁)、任某某(男,45岁)发生口角,两名摊主先动手,打了金某致其面部受伤。
到这里,还只是普通的治安纠纷。真正让性质翻转的是下一步——金某的同事严某(男,39岁)、郭某(男,40岁)闻讯赶来,3人一同对两名摊主实施殴打。最终,金某、严某、郭某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二、为什么先被欺的却进了看守所很多人不解:明明是摊主先动手,怎么协管员反倒被刑拘?道理其实不复杂。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分析,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刑拘三人,说明经初步伤情鉴定,两名摊主中至少一人伤情已达轻伤二级以上,才够刑事追诉标准。
更关键的是定性。网传视频显示,摊主已被按倒在地、失去侵害能力后,协管员仍持物反复击打头部,甚至脱衣赤膊继续挥拳。法律上,挨打之后的还手不等于正当防卫,尤其是一对一被打、却叫来一群人打回去,那就不叫自卫,而是冲突升级后的相互斗殴。三名协管员触犯的,是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三、城管与摊贩,欠的是一场合法化解这起事件里没有赢家。摊主先动手有错,协管员群殴更是踩了刑法红线,双方都付出了惨痛代价:工作没了、档案留案、家庭受创。津云评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面对矛盾不去查找原因、化解难题,遇事只顾抡拳头,是另一种形式的"懒"。
城管要管、摊贩要活,本不该是你死我活。武汉洪山区早年"引摊入市"、把流动摊贩引进夜市规范经营、租金减半,就是现成的正面示范。靠法治不靠拳头,大家才都能活得下去。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办理中,摊主后续是否被追责,还需等待官方通报。
综合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通报、津云新闻、澎湃新闻报道 | 202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