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 · 医法边界

🔥 漏诊是事实,但"漏诊"和"严重不负责任"之间的法律刻度,才是这起案件真正该被反复掂量的地方。

一、凌晨三点的漏诊,到底漏掉了什么

2024年2月17日凌晨三点,江西抚州健强第五医院的儿科医生韩杰接诊了一名两岁半男童,家属自述孩子呕吐、腹胀,怀疑是肠胃炎。韩杰安排拍片,提示肠梗阻,随即收住院、输液观察。早上八点交班,上级医师查房后指示延续原方案,韩杰下班回家。当天下午,孩子病情急转直下,家属自行驾车转院去南昌,途中患儿心脏骤停,五点左右抢救无效死亡。江西省儿童医院给出的最终诊断是:呼吸心跳骤停、感染性休克、肠梗阻、嵌顿性腹股沟疝、多脏器功能衰竭。

而法院认定的核心疏漏很明确——韩杰在整整八小时值守期间,没有对患儿的腹股沟部位进行查体,病历里也没有相关描述。事后鉴定认为,正是这一"漏查",导致嵌顿疝未被及时发现,错失了可手术救治的关键窗口。韩杰本人对诊疗疏漏予以承认,但他坚持"不认罪",理由是能力与经验的疏忽,不该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二、三重追责,为何偏偏压在一线医生肩上

复盘整个案件的处理链条,最让医疗圈不适的是"层层叠加":医院民事赔偿家属146万元并承担85%的责任;卫健委对韩杰及其上级医师罗某处以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随后家属报案,警方以医疗事故罪立案,韩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禁业三年。民事赔了、行政罚了、刑事再追,三重压力全落在一个首诊医生头上。

更关键的争议在于,患儿全程未做尸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死因有异议应在48小时内尸检,但医患双方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韩杰辩称,几个月后家属来维权封存病历时,他才知道孩子已经离世,因此失去了申请尸检的机会。而法院则依据江西省儿童医院的急诊病历与医生证言认定,患儿抢救时右侧腹股沟已可见嵌顿疝、且符合代谢性酸中毒死亡表现,即便没有尸检,漏诊与死亡之间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没有尸检这道"金标准",死因认定主要依赖临床推断,这正是本案在法律上最易被争论的地方。

三、获刑与否,专业上该怎么看

从诊疗规范出发,法院调取的《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明确要求:任何小儿急性腹痛都应常规暴露腹股沟查体以防漏诊。韩杰有多年儿科经验,也清楚这类排查要求,却未落实,据此认定"严重不负责任"并非没有依据。但问题在于尺度:一般性漏诊能否等同于需要入刑的重大过错?

华西二院小儿外科专家刘文英实名发声,认为对一个基层儿内科医生、在凌晨急诊面对无明显腹痛主诉的患儿,要求立刻想到嵌顿疝"强人所难"。更值得警惕的是行业的连锁反应——有人辞职、有人关闭儿科,医生开始用"过度检查"和"保守推诿"来自保。当民事、行政、刑事三重追责可以同时砸向一线值班医生,催生出的很可能是防御性医疗,最终反噬的仍然是患者的就医体验。医学本就充满不确定性,如何在"守护患者权益"与"保护执业安全"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法律刻度,才是这起个案留给整个社会最重的追问。

综合重庆日报、搜狐医疗、网易、丁香园报道 | 202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