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热点 · 租车抵押诈骗

🔥 核心观点:租客伪造手续把租来的车抵押套现,车主和二手车商都喊冤,根源在于"收车不查真伪",而损失究竟谁扛,还得看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和有没有尽到审核义务。

一、一辆闲置车牵出14名受害车主的连环骗局

重庆郑女士把闲置的帕萨特挂网出租,本想赚点零花钱,结果车被租走的第3天,她就收到一笔2.86万元的陌生"车款"。原来,29岁的湖北籍女租客秦某以"银行卡限额、朋友代转"为由,制造了一串复杂转款,实则是为了制造资金流水假象、博取信任。此后租金一拖再拖,从3月起分6次才勉强到账,4月干脆失联。郑女士靠GPS一路追到武汉,才发现自己的车被停在一处地下车库,周围密密麻麻停着上百辆二手车,还被防火门挡住根本开不出来。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她并非个例。媒体一报道,湖南、湖北、河南、安徽等地陆续有车主找上门,受害者竟达14人,车型从普通轿车到保时捷、奔驰、奥迪都有,而作案的是同一个秦某。这个事件正是"车主发现租客将租来的14辆车抵押套现"的真实写照。

二、二手车商也喊冤:手续齐全是"受害者"还是"帮凶"

面对车主追讨,收车的武汉二手车商态度耐人寻味——他自称也是受害者,说秦某抵押时"手续齐全",有身份证、有转账记录,还谎称车是自己抵押公司到期未赎的,所以照单全收。更离谱的是,车商要车主掏4.5万元"赎车费"才能把车开走,理由是付了秦某4万元车款、另收5000元停车费。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所谓"手续齐全",其实全是伪造的行驶证、登记证和身份证。车商有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是决定他能不能甩锅的关键。对来源不明的车不核查真实车主、只认"看起来齐全"的纸面材料,本质上就是给套现开了绿灯。海宁法院此前判过类似案件:唐某租了15辆豪车伪造质押合同骗走397万余元,最终因合同诈骗罪获刑11年6个月,涉案车商同样是被"富二代资金周转"的话术蒙蔽。

三、损失该谁扛?善意取得是最大的分水岭

这类"两头骗"案件,法律上的判断并不简单。贵州黔西南州中院一级法官石鑫在其办案心得中指出,租车套现通常"两头骗"——既骗了租赁公司/车主的车辆,又骗了收车质权人的借款。定性上众说纷纭,有主张合同诈骗、有主张诈骗罪、也有主张数罪并罚的。犯罪金额一般按车辆实际价值认定,违法所得要追缴退赔。

对车主而言,能否把车要回来,关键看收车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车商确实不知情、以合理价格购入并过户,可能取得所有权,车主就只能向租客索赔;反之若车商明知或应知车辆来路不明仍收押,就无法坐实"善意",车主有权追回。目前合肥警方已将秦某抓获,重庆南岸警方也正式立案。无论车怎么处置,车主被要求自掏几万元"赎车"都于法无据,这是对合法所有权的二次侵害

综合华商报大风新闻、新晚报、海宁法院官方微信、中国应用法学等报道 | 202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