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场法治 · 名誉权纠纷

🔥 朋友圈设了分组、开了"三天可见",照样可能构成名誉侵权,网络吐槽不是情绪"自留地"。

一、一条朋友圈,闹上法庭

00后女生刘丽(化名)从公司离职后,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点名前老板蔡清(化名)"四十岁老登""一股老人味",还附加指控对方"企图占便宜""故意拖欠工资""逼迫离职",末尾不忘来一句嘲讽的"祝你有个安详的晚年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小圈子里吐槽解气而已——她特意把动态设为"仅前同事可见",还开了"三天可见",心里觉得传播范围有限,怎么也算不上什么大事。

但这条动态很快传到了蔡清耳朵里。蔡清认为,这些词汇不只是年轻人的网络玩梗,而是带有人格贬损、年龄歧视的侮辱,加上骚扰、欠薪等不实指控,在同行业前同事圈层里严重拉低了自己的口碑,于是把刘丽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删除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合计5000余元。

二、法院为何认定"三天可见"不能免责

庭审中,刘丽的辩解很有代表性:我没有主观恶意,只是年轻人之间的网络玩笑,而且做了分组、限时展示,传播范围很小,不该构成侵权。但法官结合证据和双方主张明确回应:朋友圈的权限设置只能缩小传播范围,无法否定侮辱、诽谤行为本身的违法属性。涉案言论仍在前同事这一特定社交圈层中传播,极易导致蔡清的社会评价降低,存在名誉权侵权的高度可能。

更深一层,"老登""老人味"虽是网络热词,在泛娱乐语境中多被年轻人拿来玩梗,可一旦定向指向现实中的特定个人,再搭配贬低嘲讽语句,单纯的"玩梗"就会质变成刻意的年龄歧视与人格贬损。至于刘丽指控的骚扰、欠薪、逼离,她始终未能提交任何证据佐证,这属于不实陈述,涉嫌诽谤。

三、调解落幕,但教训要记住

本案最终没有走向硬性判决,而是在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达成和解。考虑到刘丽刚离职暂

综合网易"昌平女性"、今日头条"星期日不上发条"报道 | 202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