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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抛出"销毁"声明,各方说法扑朔迷离🔥 男方单方面宣布"已销毁"却拿不出任何实证,原配妻子全程被排除在外——这场胚胎处置权的罗生门,本质是法律空白与人性算计的双重博弈。
连日来引发全网热议的"婚外胚胎案"再添戏剧性转折。8月5日,男方唐先生通过媒体宣称,已在三方律师共同见证下向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正式申请销毁涉案胚胎,其代理律师更对外明确表示"这个胚胎已经销毁了"。然而,#胚胎案男方称在律师见证下销毁胚胎#这一说法随即遭到原配妻子朱女士的全盘否认。朱女士回应称自己完全不知情,"我是被媒体通知的",强调如果真的完成销毁,一定会有医院或法院的官方正式通知,而非仅凭男方一面之词。记者致电涉事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暂不了解该情况,需核实后回复"。截至发稿,尚无任何权威渠道确认胚胎已被销毁。
这并非唐先生首次就销毁胚胎表态。此前8月3日,他曾公开称愿意配合销毁,但当时也无法确认胚胎是否已销毁。从"愿意配合"到"已经销毁",措辞升级的背后,舆论普遍质疑其动机并非悔过,而是急于平息铺天盖地的网络舆论。
二、胚胎处置权归谁?法律与现实的双重困局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到底属于谁?多位律师指出,根据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冷冻胚胎被视为"特殊伦理物",其处置权归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生物学父母,而非基于婚姻关系自然取得。这意味着,作为合法配偶的朱女士虽在情理上饱受同情,但在法律层面并不当然享有对胚胎的单方处置权。同理,男方单方面声称销毁,若无第三者(卵子提供方)的共同同意,其申请的合法性同样存疑。
更复杂的是医院的两难处境。上海市卫健委此前的答复函明确,涉事胚胎已由医院封存,但关于销毁胚胎的请求,卫健委表示"无相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而本案人格权纠纷一审已于7月30日开庭但未宣判,在无生效裁判和无双方共同同意的情况下,医院若擅自销毁将面临侵权风险。业内分析认为,医院目前陷入"销毁与不销毁皆可能侵权"的尴尬境地。
三、离婚案延期,原配的多线维权之路围绕这枚冷冻胚胎,朱女士已展开多线法律维权:人格权纠纷案起诉丈夫、第三者及医院,要求销毁胚胎并索赔10万元精神抚慰金;刑事层面,二人因伪造结婚证已被行政拘留5日,朱女士认为处罚过轻,已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并递交重婚罪自诉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唐先生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定8月11日开庭,现已确认延期。朱女士曾直言"一旦离婚,这胚胎仿佛就合理化了",道出了她不愿轻易放手婚姻关系的深层焦虑。
而唐先生则声称正遭受严重网暴——手机遭24小时陌生电话轰炸,账户频遭恶意小额转账。朱女士对此嗤之以鼻:他之所以着急销毁胚胎,"一不是因为悔过,二不是因为自己是过错方,三也不是想补偿我们母女,仅仅是因为想平息舆论的风波,这是多么精致利己主义的一种做法。"
综合扬子晚报、上游新闻、潮新闻、大象新闻报道 | 2026年8月12日